申請條件及注意事項 |
申請資格: 1. 大學部應屆畢業生或修讀碩士班一學期以上之研究生,成績優異且具有研究潛力,符合各系(所)規定之標準。 2. 須有原就讀或相關系(所、院、學位學程)助理教授以上兩人之推薦。 3. 碩士生入學第一學期不得提出申請。 申請期限: 分為上、下二學期申請依本校行事曆規定 申請手續: 1. 學生:請填妥申請書,連同教授推薦書、學士班或碩士班歷年成績單(附排名),送擬就讀之系(所、院、學位學程)。 2. 系辦:系(所、院、學位學程)務會議通過後,連同以上申請資料,附該系(所、院、學位學程)會議記錄,再送教務處彙辦。 |
注意事項 |
1.錄取之學生應於新學年度第一學期入學。若碩士生辦理提前入學,應於規定期限內繳交碩士學位證書正本。 2.經核准逕修讀博士學位之學士班學生,就讀前未取得學士學位,將取消逕修讀博士學位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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