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流程 |
1. 申請二門課程停修,一律網路申請,路徑:學生個人Portal→學習檔案→停修申請。當您申請停修成功後,停修的申請畫面會立刻變為待審中,系統也會自動發e-mail給老師及學生,請同學務必再次確認。 2. 重大事故申請三門(含)以上停修課程一律以紙本傳送「停修申請單」請上網自行列印。 |
注意事項 |
1. 網路申請停修科目一學期以二門課為限,送出後不得再更改停修科目,申請時請慎重考慮。【重大事故申請三門(含)以上停修課程需附上證明文件,全部課程需以紙本人工申請。紙本申請需經過任課老師→導師→開課單位主管→學生所屬系所主管全數同意後,於期限內送至教務處審核。】 2. 學生申請停修課程後,當學期修習學分仍應達最低應修學分數之規定,且該學分不計入該學期所修學分數計算;學生不得以申請停修為由,要求補辦減修申請(重大事故不在此限)。 3. 停修科目仍須登記於該學期成績單上,於成績欄註明『停修』字樣。 |
申請時間 |
參照每學期選課時間表 |
表單下載 |
停修申請單 (僅限重大事故停修三門以上課程者填寫申請) 減修家長同意書(僅限重大事故申請停修者可補申請減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