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修

 

申請資格

前一學期學業平均成績在八十分以上、修習學分學程、教育學程、輔系、雙主修者,不需申請,電腦選課系統會依作業時程將符合資格同學之選課學分上限往上加六學分,即大學部符合超修資格同學選課學分上限三十一學分。

申請流程

符合超修資格同學,可於學校開放電腦選課時段,自行由電腦加選至欲超修之學分。

電腦選課時間

參照每學期選課時間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