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1畢業生領取學位證書方式時間及相關事項公告

教務處公告

主旨:公告104學年度第一學期畢業生領取學位證書方式時間及相關事項。

說明:

一、應注意事項

(一) 辦理上網離校程序(必填):須先上網至個人PORTAL點選「離校手續」選項。

(二)辦理書面「離校手續單」程序(必填):請至個人portal /離校手續/畢業離校,或至下列網址下載書面「離校手續單」 http://web2.yzu.edu.tw/yzu/AA/Docs/AA-CP-06-CF08.doc

(三)領取學位證書時,請攜帶辦妥之書面「離校手續單」及學生證,委託他人領取者,另須查驗委託人之身份證。

(四)加修『輔系』或『雙主修』但學分不足者,最遲應於領取學位證書一個月前提出放棄申請,「放棄聲明書」可至教務處註冊組或聯合櫃台索取,否則視同未畢業,將不發給學位證書。

二、領取方式及相關事項:

(一)研究生領取方式

  1. 研究生通過論文口試者,請於105年1月29日前完成「研究生全文電子學位論文線上建檔」,逾期者視同下學期畢業。另須繳交「2畢業論文(須加浮水印實際冊數依系所之要求)、「授權書正本三份請務必以藍色筆簽名」和「審定書」至系所辦公室,並請系所業務承辦人登錄論文成績。相關畢業離校程序請參閱http://etds.yzu.edu.tw/gs32/stdcdr_yzu/flow.pdf?v=0120925
  2. 2.符合畢業資格之研究生,請於系所承辦人員送出論文成績二天後,方可至教務處櫃台領取學位證書。(例如:1/8送出成績,1/10方可領取)。

(二)大學部領取方式

 1.統一發放時間:

所修學分數達畢業資格之畢業生,學位證書於105年2月17日(星期三)上午10點至下午4點攜帶畢業離校手續單及學生證至教務處櫃台前統一發放。

2.未於上述時間領取者,請於105年2月22日每週一至週五下午一點三十分至四點(不含假日)攜帶畢業離校手續單及學生證至教務處櫃台前領取。

                   

               三、如有任何疑問請洽教務處註冊組各業務承辦人:元智總機03-4638800

分機2252   櫃台

分機2253   負責工學院、人社院學籍綜理

分機2931   負責資訊學院、電通學院學籍綜理

分機2254   負責管理學院學籍綜理

教務處註冊組敬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