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公告學生申請逕修讀112學年度博士學位
說明:
一、元智大學學生申請逕修讀博士學位條件:
1.大學部應屆畢業生或修讀碩士班一學期以上之研究生,成績優異且具有研究潛力,符合各系(所)規定之標準。
2.須有原就讀或相關系、所副教授以上兩人之推薦。
二、申請期限:112年3月27日至112年4月21日
三、申請手續:請填妥申請書,連同教授推薦書、學士班或碩士班歷年成績單(附排名),送經擬就讀系(所、院、學位學程)務會議通過後,附該系(所、院、學位學程)會議記錄,再送教務處彙辦。
四、碩士生入學第一學期不得提出申請。
五、經核准逕修讀博士學位之學生,自核准之次學期起,修讀課程、成績考查及修業年限等,悉比照博士班當年新生辦理。
六、經核准逕修讀博士學位之學士班學生,就讀前未取得學士學位,將取消逕修讀博士學位資格。
七、各系(所、院、學位學程)逕修讀博士學位名額,以該系(所、院、學位學程)當學年度教育部核定博士班招生名額百分之四十為限,且應包含於當學年度教育部核定學校招生總量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