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職缺:專任職員
- 工作單位:教務處註冊組
- 基本應徵條件:專科(含)以上畢業 (科系及性別不拘)
- 基本能力:應徵者需具備下列能力及品德
- 溝通協調能力
- 資料統計分析能力
- 資訊軟體應用技術
- 遵守法規及行政倫理
- 注重工作品質
-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進用:
- 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9條第1項或第3項規定不得進用之情事。
- 曾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2條第1項之性侵害犯罪,經有罪判決確定。
- 曾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
- 曾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及終身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之必要。
- 曾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之必要,且議決1年至4年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於該管制期間。
- 曾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9條第6項第2款之情事。
- 曾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9條第6項第3款之情事,且於該認定1年至4年不得聘用或僱用期間。
- 曾經主管機關認定有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所定情事。
- 工作內容:
- 註冊組分配之業務。
- 學籍業務包括:制定法規、維護教務系統、處理學期成績、統計通報各類報表、學生學籍作業、畢業資格審查、預算管理與經費報銷等…。
- 上級交辦業務。
- 以上工作事項,將視同仁狀況輪換,以增進專業職能、互相支援。
- 待遇:35,000-42,000,依本校相關人事規定標準給付
- 應徵方式:
應徵者提交個人履歷(包含自傳、照片)、最高學歷證件(國外學歷須經外館認證),及其他有利審查之相關資料,於6/20前email至
- 甄選考試:筆試(英文、應用文、資訊概論三科)及面試
- 資料經初審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甄選考試;資格條件不符合或初審、甄選考試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