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學年度元智大學全職實習諮商心理師招募公告
一、招募對象:
(一)資格:目前就讀國內外心理、諮商、輔導等相關研究所碩士班三年級或以上,須修畢諮商心理相關課程至少18學分及實務課程實習者,並可全職實習之學生。
(二)名額:2名。
二、實習期間:自112年7月1日至113年6月30日止,每週4天,每天8小時。
三、實習內容:(本校實習辦法如附件一)
(一)個別諮商
(二)團體諮商(含工作坊帶領)
(三)心理測驗施測與解測(含個別與團體)
(四)心理衛生推廣工作策辦(含班級輔導、系輔工作、各項活動推廣及文宣刊物編輯等)
(五)職涯輔導工作推廣與協助
(六)輔導行政工作及各項活動支援
四、實習權利與義務:
(一)實習期間需遵守本組工作規範、實習規定及諮商專業倫理,並接受督導及專任老師之指導,若有違反情事將終止實習契約。
(二)提供個別諮商專業督導每週5小時,另安排個別行政督導、團體諮商專業督導、學務工作訓練。
1.行政督導由本組專職人員擔任。
2.專業督導人選由本組聘請擔任。
(三)可參與本組定期專業進修、團體督導、工作坊等增能活動。校外舉辦之專業研習會,若經本組同意或指派,得彈性參與。
(四)實習一年合格者,將頒發實習證書。
(五)實習期間差勤標準依校方規定。
五、實習福利:
(一)提供實習津貼(金額視本組年度預算而定)。
(二)設有專屬座位,包含個人電腦及辦公桌椅。
(三)免費申請校內汽(機)車停車證、借書證;
(四)可免費搭乘校車往返台北及本校。
六、申請方式
(一)甄選資料:
1.元智大學實習申請表(如附件二)
2.履歷表
3.自傳(應包含個人成長背景、人格特質、成就及挫折經驗等)
4.實習計畫書(請條列陳述,包含個人諮商工作理念、實習期間生活與學業規劃、學務工作專長、社團經驗等)
5.研究所歷年成績單
6.個人其他專業進修證明
7.所屬學校「諮商專業實習辦法」
8.上述申請資料請以A4規格紙張雙面列印,依序排列整齊,統一於左端以訂書針裝訂成冊。請勿附加任何如塑膠夾等物品,總頁數請勿超過15頁。
9.申請資料恕不退件。
(二)郵寄地址:320桃園市中壢區遠東路135號/元智大學學務處諮商與就業輔導組/吳心理師(請註明申請全職實習諮商心理師)
(三)收件期間:即日起至111/1/11日(三)止,以郵戳為憑,恕不受理以電子郵件方式申請。
(四)面試作業:面試時間預計為111/1/17(二)(以正式通知為準),預計於111/1/13(五)前以電話及E-Mail通知書面審核通過者安排面試。
(五)錄取通知:預計111/1/19(四)前。
七、業務聯絡人:學務處諮商與就業輔導組吳淑萍心理師,電話03-4638800分機2877。
PDF檔下載:112學年度元智大學全職實習諮商心理師招募公告
附件二:112元智大學全職諮商實習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