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驗室:
*規範-工作守則、空間配置、逃生路線、緊急連絡電話表、其他實驗室安全衛生相關法規
*化學品管理:
*規範: 危害性化學品標示及通識規則(GHS)、安全資料表(SDS)、毒化物管理、先驅化學品管理、優先管理化學品
*表單:安全資料表、危害性化學品清單、毒化物運作紀錄表、先驅化學品運作紀錄表
*危險機械設備管理:
*表單:各種機械設備自動檢查紀錄表
*廢棄物管理
*實驗室稽查
為落實本校實驗室的查核管理,本中心自103學年度開始進行全校實驗室普查,依實驗室特性進行分級管理。本次修訂中,針對使用大電力、單純使用個人電腦、未使用化學品之實驗室或作業場所及學生研究室等,將解除列管。此部份未來定期以用電安全檢查方式,進行查核督導。新制列管實驗室分類原則和檢查頻率如下:
*環安衛中心:第一級:列管毒性化學物質運作場所、危險機械與設備運作場所 (檢查頻率:每半年檢查一次)
第二級:一般化學實驗室 (檢查頻率:每一年檢查一次)
*學校內部稽核:每學年一次(分上下學期稽核)。
*主管機關稽查:不定期到校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