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111年11月15日(星期二)
主旨:公告111學年度學生宿舍寒假住宿申請作業事項。
說明:
一、申請時間:111年11月28日(星期一)起至111年12月30日(星期五)止,逾時恕無法受理。
二、開放住宿棟別:男一舍及女一舍,學期住宿於男女一舍者,核可寒宿得住宿原床位。
三、宿舍封館:配合學校春節假期,學生宿舍將於112年1月19日16:00封館~1月30日開舘,禁止學生進出及逗留宿舍(獲核准之境外生及研究生除外)。
四、研究生、日本未來投資計畫專班大一:學期住宿費包含寒暑假,寒宿不需提出申請,但寒假期間將留在宿舍者需於12/30前登記表單(表單連結)。應屆畢業生本學期住宿至1/31止,欲延長住宿比照境外生辦法辦理。
五、申請辦法:
下載表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