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項類別 |
申請時間 |
申請資格 |
申請方式 |
2025/02/17~03/03 依系所公告時程辦理 |
一、前一學期之學業平均成績及格,及操行成績80分以上且未領有有庠獎學金 二、符合以下任一條件: 1.低收入戶或家境清寒學生 2.家中突遭變故 3.天災受災戶學生 4.身心障礙學生或子女,家庭前一年度所得在新臺幣90萬元以下,且不動產價值合計在新臺幣650萬元以下 5.原住民學生,家庭前一年度所得在新臺幣90萬元以下 6.其他特殊原因學生 |
學生向系所提出申請:(申請資料以各系所公告為準) 1. 勤學助學金申請書 2. 清寒證明文件 3. 成績單證明 4. 國稅局各類所得清單及財產清單 5.其他證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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