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請全體教職員工生及相關業管單位配合防疫措施~
為確實掌握來自中東、南韓來臺交流之外籍教職員工生(學位生、華語生、短期研修生及其他文教交流人士)人數,如有符合前述人員者,請業管單位協助統一將相關資料以電子郵件回報予學務處衛保組洪秀馨組長彙整,謝謝!
【教育部來文】
主旨:因應南韓之中東呼吸症候群冠狀病毒感染症(MERSCoV)疫情,請各校(館所)確實掌握來自中東、南韓來臺交流之外籍教職員工生(學位生、華語生、短期研修生及其他文教交流人士)人數及落實衛教宣導等防疫工作,請查照辦理。
說明:
一、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以下簡稱疾管署)本(104)年6月2日新聞稿指出:
(一)自即日起提升南韓首爾之旅遊疫情建議等級至第2級:警示(Alert),呼籲國人採取加強防護措施,非醫療必要避免前往南韓醫療院所;南韓除首爾以外其他地區則為第1級:注意(Watch),加強一般防護,注意個人衛生。
(二)臨床條件(同時符合以下兩項條件):
1、急性呼吸道感染,臨床症狀可能包括發燒(≧38℃)及咳嗽。
2、臨床、放射線診斷或病理學上顯示肺部實質疾病。
(三)流行病學條件,發病前14日內,具有下列任一個條件:
1、曾經與出現症狀的極可能病例或確定病例有密切接觸,包括在無適當防護下提供照護、相處、或有呼吸道分泌物、體液之直接接觸。
2、具有中東之旅遊或居住史。
3、具赴韓國首爾地區各級醫療院所就醫、探病等活動史。
(四)通報定義,具有下列任一個條件:
1、符合臨床條件及流行病學條件,或
2、僅符合臨床條件第1項及流行病學條件第1項
二、請各校(館所)務必指派專責單位(國際事務、衛生保健或其他單位)及專人負責旨揭事項,並落實相關防疫衛教宣導,如有極可能病例(雖未經實驗室檢驗證實,但符合臨床條件,且於發病前14日內,曾經與出現症狀之確定病例有密切接觸者),請個案落實自主健康管理。
(一)請提醒赴流行地區教職員工生避免接觸駱駝或生飲駱駝等動物奶,避免前往當地醫療院所,並養成勤洗手、戴口罩等良好衛生習慣。
(二)若有需自主健康管理之外籍教職員工生,於14天期間內,每日早/晚應各量體溫一次,並詳實記錄體溫及活動史,主動通報地方衛生局/所;學校專人應定時聯繫確認,並掌握其健康狀況。
(三)倘有高燒(≧38℃)、腹瀉或急性呼吸道感染等不適症狀,請立即配戴外科口罩,主動通報地方衛生局/所,由其協助就醫。就醫時,請主動告知醫師旅遊史、接觸史及居住史。
(四)若有旨揭人員參與學校和其他機構合作進行課程及學術研究者,學校應確實掌握其動向。
三、相關資訊請參閱疾管署全球資訊網(http://www.cdc.gov.tw)「國際旅遊與健康」專區,或撥打國內免付費防疫專線1922(或0800-001922)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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