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疾管署113年5月8日疾管企字第1130100489A號函辦理。
二、疾管署鑑於新興傳染病持續發生,公共衛生體系之應變量能需長遠擘劃及投入足夠的資源執行,並為汲取COVID-19防治經驗,爰邀集產官學研及醫界專家,透過防疫歷程(分三階段)的回顧,檢討應變作為(包含「邊境檢疫」、「疫情監測及預測」、「資訊科技」、「醫療應變」、「疫苗、藥物及快篩試劑」、「口罩及防疫物資」、「校園防疫」及「風險溝通」等8項議題),期許在傳染病防治的各個面向與時俱進,優化臺灣社會整體防疫韌性。
一、依疾管署113年5月8日疾管企字第1130100489A號函辦理。
二、疾管署鑑於新興傳染病持續發生,公共衛生體系之應變量能需長遠擘劃及投入足夠的資源執行,並為汲取COVID-19防治經驗,爰邀集產官學研及醫界專家,透過防疫歷程(分三階段)的回顧,檢討應變作為(包含「邊境檢疫」、「疫情監測及預測」、「資訊科技」、「醫療應變」、「疫苗、藥物及快篩試劑」、「口罩及防疫物資」、「校園防疫」及「風險溝通」等8項議題),期許在傳染病防治的各個面向與時俱進,優化臺灣社會整體防疫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