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 好:
轉知衛生福利部113年度防疫獎勵實施計畫,敬請符合資格者踴躍報名參加,謝謝!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113年度防疫獎勵實施計畫」(如附件)辦理。
二、本計畫獎勵對象為自112年5月1日起(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解編日)迄今,協助推動傳染病防治工作著有績效之公務類及非公務類團體與個人,受推薦案將由本部傳染病防治審議會-獎補助審議組進行審議及評定得獎名單。
三、請於旨揭期限內填具推薦表(請見計畫之附表一、二),並將推薦表以電子郵件寄至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承辦人信箱(
(一)以掛號郵寄(10050臺北市中正區林森南路6號10樓企劃組,郵戳為憑),另推薦表請加蓋機關關防。
(二)以公文函送(以公文收執日期為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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