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育部來文
主旨:檢送修正「大專校院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1份,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部112年3月16日臺教高通字第1122200664號函(諒達)續辦。
二、配合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以下簡稱指揮中心)公布112年4月17日起放寬指定場所及公共運輸戴口罩規定,本部修正旨揭防疫管理指引,校車及校園接駁
車等建議戴口罩;健康中心比照指揮中心所列指定場所規定戴口罩。
三、本案如有疑問請洽以下窗口:
(一)一般大學:邱淑貞小姐(02)7736-6304。
(二)技專校院:吳宗宜小姐(02)7736-57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