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111學年度第2學期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相關資訊如下:
一、設籍本市6個月以上。
二、學業成績學期平均80分以上,且當學期未有曠課及未受記過處分及累計三支警告以上者。
申請辦法(請參見校內外獎助學金網頁)
欲申請者請填妥申請表及檢附相關證件(詳附件),於112/3/21前送交生輔組櫃台辦理,逾期不予受理。
臺南市111學年度第2學期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相關資訊如下:
一、設籍本市6個月以上。
二、學業成績學期平均80分以上,且當學期未有曠課及未受記過處分及累計三支警告以上者。
申請辦法(請參見校內外獎助學金網頁)
欲申請者請填妥申請表及檢附相關證件(詳附件),於112/3/21前送交生輔組櫃台辦理,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