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本部公告】衛生福利部業於本(111)年3月28日修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防疫措施裁罰規定」,請查照並配合辦理

【轉知】教育部來文

主旨:衛生福利部業於本(111)年3月28日以衛授疾字第1110200317號公告修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防疫措施裁罰規定」,請查照並配合辦理。

說明:

一、依衛生福利部本年3月28日衛授疾字第1110200317A號函副本(附件)辦理。

二、本次防疫措施增加「宴席不得離桌進行敬酒/茶等社交互動」。

附件:

1、衛福部衛授疾字第1110200317A號函

2、衛福部衛授疾字第1110200317號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