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度「整合性預防及延緩失能-長者健康促進站」第2次招募,鼓勵教職員生踴躍申請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111年整合性預防及延緩失能計 畫辦理。
二、旨揭計畫申請須知重點如下:
(一)申請資格:社區立案單位,例如合法立案之醫療院所、 衛生所、學(協)(公)會、大專院校、社企團體、宗教團 體及社區管委會等。
(二)計畫目標:提供長者健康促進課程及營造互動關懷的長 者友善社區。
(三)辦理期程:自計畫核定日至111年12月1日。
(四)工作重點:請詳見旨揭申請作業須知第4至7頁。
三、本案係指定用途補助款,請以專款專用方式辦理;另為增加整體資源運用效益,本計畫以不重複申請長照基金所提供之服務項目為申請原則(例如長照C據點及失智據點等不得重複申請),以避免資源重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