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2就學貸款家庭所得類別 注意事項
申辦108學年度第2學期就學貸款,茲經教育部轉財稅資料中心通知,家庭年所得查調結果已e-mail給各位學生,請依下列類別注意事項辦理。
B類:家庭年收入逾114萬元至120萬元,自償還期起算日起之利息,由主管機關(教育部)及借款學生各負擔半額利息,且應自貸款撥款日次月起按月繳交。
並於4月8日前將「就學貸款申請資格B類同意書」,傳真至03-4353511、親送或以掛號寄回學務處生活輔導組。
C類:家庭年收入逾120萬元,如學生本人及其兄弟姊妹有二人以上就讀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具正式學籍者,請於4月8日前檢附「就學貸款申請資格C類同意書」及另一兄弟姊妹已完成本學期註冊並蓋有註冊章的學生證影本或繳費證明影本,傳真至03-4353511、親送或以掛號寄回學務處生活輔導組。俾憑辦理就學貸款,自償還期起算日起之利息,由借款學生負擔全額利息,且應自貸款撥款日次月起按月繳交。若學生無兄弟姊妹就讀高級中等以上學校者,則不符申請就學貸款資格,請儘快至總務處補繳學雜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