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局102年1月11日桃教小字第10200024691號函諒達。
二、為提升本縣教職員生創意與美學素養,展現巧思、發展創意,鼓勵更多藝文愛好者參與旨揭計畫,特延長收件日期至102年2月20日中午12時止;優勝作品公佈日期延至102年2月26日。
三、其餘事項請自行參閱實施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