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年教育優先區中小學生暑假營隊活動,即日起開始受理申請,有意願辦理之社團請於108.04.19 (星期五)前依下列說明提出申請。
一、各營隊補助對象及範圍如下:(三項條件皆需符合)
- 社團志工由6人以上組成
- 活動對象需為「教育優先區計畫補助」之中小學
- 活動規劃以「3天以上」或「服務時數滿24小時」為原則
二、各營隊活動補助原則:
- 優先補助「整合型之學校營隊申請案」,2種方式如下:(擇一)
(1)由一所大專校院整合校內不同社團營隊提出整合型計畫
(2)由一所大專校院整合跨校不同社團營隊提出整合型計畫
- 服務本島之營隊每一梯次最高補助「二萬元」;離島服務之營隊每一梯次最高補助「四萬元」。
三、各營隊服務時數:
另為鼓勵社團走出校園,拓展服務學習範圍,課外組除編列補助經費(申請計畫經費總額之20%)外,本營隊活動亦列入本校服務學習活動時數認證24小時(服務天數在3天以上)或8小時(服務時數滿24小時)。
四、其它注意事項:
- 活動場地及活動設計應注意安全性,活動期間應一律投保傷害保險或公共意外責任險。
- 營隊工作人員需以「搭乘大眾交通工具」,或「向合法經營公司租用車輛」之方式往返活動地點為原則。
五、申請方式:
- 以下4項資料電子檔於108.04. 19 (星期五)寄至
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 ,逾時恕無法受理。(課外組收到申請書之後,會e-mail回覆收到與否,若同學未收到回覆信件,請主動與承辦人聯絡,以免信件遺失,謝謝!)
請使用附件之表單,否則不受理營隊活動申請~~
(1)申請經費補助計畫表(點我下載)(填寫範本點這裡):請以電腦繕打,並於填妥後,請先e-mail至
(2)經費概算表(申請經費補助計畫表, P3):請以電腦繕打。
(3)活動計畫書:請以電腦繕打,並請務必包含以下內容
- 活動名稱。
- 活動緣由(方案需求評估)。
- 活動目標。
- 合作單位。
- 營隊負責人。
- 青年志工人數。
- 服務對象及人數。
- 活動內容:包含實施時間、地點、活動流程、實施方式及預期效益等。
(4)營隊證明書(點我下載):請確實依據本次公告之學校名單提交服務計畫,每一所教育優先區國中小學得接受7梯次暑假營隊活動,為使各社團能順利獲得「補助款」,務必請與服務對象師長聯繫,確認該項營隊活動在補助隊數內。
六、注意事項:
(1)未申請教育部之計畫,仍可辦理營隊活動,每一營隊課外組補助上限為一萬元;如通過申請教育部之計畫營隊,活動補助上限為兩萬元(以教育部公告為主)。
(2)核銷時請以實報實銷為原則,勿湊金額方式申請補助。
註:如有變更以教育部網站公告資訊為主,不再各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