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由單位秘書10/19中午前回覆)依教育部來文,各單位若規劃室內外集會、校外教學(含畢業旅行)、戶外教育等活動,須配合中央疫情指揮中心發布之防疫相關措施辦理。(至111年11月30日)

依教育部來文,說明如下:

一、依教育部111年9月6日臺教高(三)字第1112203706號來函,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適逢開學之際,請各校配合教育部相關指引及說明落實防疫措施。

二、本校期程以111年11月30日規劃,各單位如有相關活動須規劃辦理,請於111年10月19日中午前由單位秘書依格式填報《附件,本校11底前各單位規劃辦理室內外集會、校外教學(含畢業旅行)、戶外教育等活動說明表》(系所《含畢業旅行》請由院秘書為提報窗口)後,回覆予立芳,並遵守防疫相關措施及指引,確實執行。

三、請持續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網址)最新防疫規定,落實教職員工生防疫教育宣導。

附件:本校11月底前各單位規劃辦理室內外集會等活動說明

秘書室 敬啟 (聯絡人:鄒立芳 分機2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