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 明:會議中徐旭東董事長裁示:「每所學校均應積極創造財源,本辦法立意很好,但學校目前可投資之資金太少,
且委員會的運作及投資基金的管理均需花費人力成本,故執行之時間點應加以斟酌,待資金較為充裕時再予執行。」
法規名稱:元智大學投資基金管理與作業辦法
會計室 敬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