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智大學稽核計畫及稽核報告
「學校」每學年度擬定稽核計畫;由內部稽核委員會依據元智大學內部控制制度實施辦法、元智大學內部稽核實施辦法、元智大學內部稽核作業程序及校內外相關法規擬定內部稽核計畫,經內部稽核委員會議審議及校長核定後實施。「學校法人」每二學年擬定稽核計畫;依據財團法人元智大學內部控制制度實施辦法、財團法人元智大學內部稽核實施辦法、財團法人元智大學內部稽核實施作業程序及校內外相關法規擬定內部稽核計畫,經內部稽核委員會議審議,並提董事會議審議通過後實施。
實地稽核由稽核委員分三組進行,「學校」稽核報告經內部稽核委員會議審議及校長核定,「學校法人」則經內部稽核委員會議審議,並提董事會議報告後,辦理稽核缺失或建議項目通知,稽核所發現缺失項目,由稽核委員依據稽核報告開立稽核缺失通知,經主任委員簽核後,送受稽單位進行改善。稽核所發現建議項目,由稽核幹事通知受稽單位回覆辦理情形。
稽核缺失項目由稽核組長進行後續追蹤,確認缺失改正及原因消除時,呈主任委員核定後結案;稽核建議項目由稽核幹事進行後續追蹤,追蹤結果經稽核組長及主任委員同意後結案。
「學校」稽核結果綜合報告及稽核追蹤報告均呈校長核閱,「學校法人」稽核結果綜合報告及稽核追蹤報告則提董事會議報告後,將副本陳送監察人查閱。
內部稽核計畫及稽核報告:
●學校
112學年度稽核報告
112學年度稽核計畫
111學年度稽核計畫及稽核報告
110學年度稽核計畫及稽核報告
109學年度稽核計畫及稽核報告
●學校法人
111學年度稽核計畫及稽核報告
109學年度稽核計畫及稽核報告
107學年度稽核計畫及稽核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