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ED(Automated External Defibrillator),稱為「自動體外心臟電擊去顫器」,是一台能夠自動偵測傷病患心律脈搏、並施以電擊使心臟恢復正常運作的儀器,因為使用的方式相當容易,開啟機器時會有語音說明其使用方式,並有圖示輔助說明,就像使用「傻瓜相機」一樣簡單,所以,坊間稱之為「傻瓜電擊器」。是一台專門提供給一般非醫護人員,使用於心臟驟停的可攜式急救設備, AED使用者並受『緊急醫療救護法第十四條之二』之保障。
搶救突發性心跳停止的傷病患,一方面要趕快施行CPR(心肺復甦術),進行胸外按壓,使血液持續循環,提供身體重要器官氧氣、另一方面則需要利用電擊器進行去顫,使心臟恢復正常跳動。所以,CPR與AED電擊是相輔相成的救命搭檔。
※『緊急醫療救護法第十四條之二』:
救護人員以外之人,為免除他人生命之急迫危險,使用緊急救護設備或施予急救措施者,適用民法、刑法緊急避難免責之規定。 救護人員於非值勤期間,前項規定亦適用之。
急救流程
2、叫:(成人)請人撥打119求救;(8歲以下兒童)先 CPR 2 分鐘,再打 119。
公共場所民眾CPR+AED教材完整版
※AED校園配置:3台
3、C(Circulation):施行胸外心臟按摩,壓胸30下。
4、D(Defibrillation):電擊除顫,依據機器指示操作進行急救。

警衛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