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 題 | 102年「學校、社區及公部門」推動表演藝術活動偏鄉巡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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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 容 |
舉辦戲劇、戲曲、歌劇、音樂劇或其他跨界之戲劇表演活動徵選,集結高中職以上學校,創作各類演出及規劃與觀眾互動之活動至偏鄉社區巡演。 活動內容規劃 (一)徵選時間:2013年5月1日至2013年5月31日。 (二)演出場地:偏鄉地區學校或社區,實際演出地點於入選後與主辦單位協調確定。 (三)演出時間:2013年9月~11月,每場演出以1小時為原則,另需安排與觀眾互動30分鐘。 參加資格 全國高中職(含)以上表演藝術相關學校科系所或學生社團。 活動經費 通過評審徵選出之學校或社團,每案補助新台幣6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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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網址 | http://www.arte.gov.tw/pro2_proj.asp?KeyID=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