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檢驗所
志工招募簡章
一、依據:依「志願服務法」、「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推動公教志工志願服務要點」及「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檢驗所志願服務計畫」等相關規定辦理。
二、目的:為結合社會人力資源參與公共事務,協助環境保護及檢驗諮詢服務及書籍管理等工作,以強化全民環保意識及知能,並提供具熱忱之有志人士參與志願服務之管道,進而提升服務品質及行政效能。
三、招募對象:凡年滿18歲,具服務熱忱、志願參與公共服務貢獻社會者,均可報名參加甄選。
四、服務內容:本所服務台電話接聽及人員接待、環境檢驗事務之詢問及協助、圖書館書籍資料整理及借閱管理等。
五、服務時間:上午9時至12時,下午1時至4時,以上、下午排班輪值方式服務,每週至少服勤1次以上為原則。
六、報名規定:
(一)招募期限:即日起(上班時間均可洽詢)填妥報名表寄送至本所人事室,將主動聯繫安排說明及面試甄選事宜。
(二)報名方式:報名表可於網頁下載使用或來電索取表格。
1.親自或郵寄報名:320桃園縣中壢市民族路3段260號(人事室)
2.傳真報名:03-4910419
3.E-mail報名:
七、甄選程序:報名志工®安排參加說明及面試®通過甄選®完成職前訓練(含基礎訓練、特殊訓練)®正式見習®通過考核為正式志工®102年正式排班服勤。
八、志工權利義務與管理:請參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檢驗所志願服務計畫」其相關條文規定。
九、注意事項:
(一)提醒您在報名本所志工前,請務必考量清楚您目前的作息工作時間之安排,是否有充裕時間參與志工服務工作,以免報名錄取後無暇參與服務。
(二)報名資料涉及個資部分將予保密,報名資料概不退還。
十、附件:
(一)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檢驗所志工報名表。
(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檢驗所志工教育訓練課程。
(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檢驗所志願服務計畫。
對簡章內容或報名相關規定,如有疑問,可於上班時間 來電洽詢人事室何淑娟小姐電話:(03)4915818轉20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