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行政院主計處函訂經費報支之相關處理程序
各位教師、同仁們,大家好:
一、自即日(10月6日)起採購禮券或商品提貨券時,應取得統一發票核銷;若無法取得統一發票者,非最終消費,不得核銷。
二、以往福委會發放之禮券,採購時未取得統一發票,是以購票證明核銷,若持此禮券採購物品取得統一發票後,再以此統一發票報銷校內或專案計畫預算,是為重複核銷,於法不合。
三、若使用非福委會發放之禮券採購核銷報帳者,請明列禮券編號並簽章,俾確認無重複核銷情事。
以上,
會計室敬上
轉知:行政院主計處函訂經費報支之相關處理程序
各位教師、同仁們,大家好:
一、自即日(10月6日)起採購禮券或商品提貨券時,應取得統一發票核銷;若無法取得統一發票者,非最終消費,不得核銷。
二、以往福委會發放之禮券,採購時未取得統一發票,是以購票證明核銷,若持此禮券採購物品取得統一發票後,再以此統一發票報銷校內或專案計畫預算,是為重複核銷,於法不合。
三、若使用非福委會發放之禮券採購核銷報帳者,請明列禮券編號並簽章,俾確認無重複核銷情事。
以上,
會計室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