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周韻采】
中央研究院院長翁啟惠滯美未歸,將浩鼎案推向利益輸送疑雲的高峰。目前社會輿論約分兩派:一者認為中研院院長為全國最高學術機構領導人,必須高風亮節,不可以牟私利;二者則認為翁院長有可能獲得諾貝爾獎,有著學術崇高地位,不容社會糟蹋名節。這兩種說法都是將人品道德與學術成就緊緊扣合一起,誤解了科學家這一職業的本質。
首先,翁院長一直強調他是以科學家立場發言,個人沒有股權,以示發言客觀公正,不涉利益糾葛,結果被發現是他的家人持股。其次,翁院長說不知道女兒買浩鼎股票,但浩鼎董事長說是翁院長本人下單賣出,這雙重謊言已涉及中研院院長的政治誠信。再者,翁院長下單交易的時間點太過接近浩鼎公布解盲結果時刻,引起大眾質疑是否有內線交易,亦是合理。
這些對翁院長言行的批評與質疑,若逕以諾貝爾獎的學術光環進行神功護體,是混淆了學術與倫理的界線。翁院長的學術成就本就不應因他的不當言行,甚或可能的刑事偵查被否定,我也相信諾貝爾獎(除和平獎與文學獎外)的審查委員會不會考慮學術貢獻以外的因素而給獎。1976年的諾貝爾醫學獎得主D. Carleton Gajdusek因兒童性侵案判刑入獄,但沒有人因此否定他對流行病學領域的貢獻。
捍衛翁院長者又說其研究成果若在國際出售專利,獲利至少數億台幣,哪需要貪圖內線交易的幾百萬台幣盈利。但有錢人未必不小氣或不貪心,所以翁院長之前放棄優渥的利得回台跟現在有沒有從事內線交易的動機是完全無涉的。捍衛者或又謂台灣好不容易爭取翁院長回來,待遇這麼低,不需要如此嚴格檢視浩鼎案。但台灣政府官員待遇低、限制多,又有仇富問題,應是翁院長返台前皆知之事,這無法合理化自己不遵守中研院利益迴避條款,一面聲稱無股,一面操盤。
我們應該要問的是學者應不應兩袖清風?我認為就研究成果,包括利用專業知識取得市場報酬甚或致富是合理的。如果不是這樣,真正優秀的學術工作者也許就沒有誘因堅持下去,或者反給其言行不一的誘因。也基於此,學術研究只是一份工作而已,學者不該享有超出其專業領域的光環,我們也須學習去神化諾貝爾獎得主。
台灣20餘年來因教改所衍生自高教至國教的種種問題,不正是我們太迷信於李遠哲光環,讓他越界加持一個完全不是他的專業領域所造成的?翁院長的爭議其實無涉藍綠意識型態,而應該是學術聖人的除魅過程。(作者為元智大學資訊管理學系教授)
【2016/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