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戀戀櫻花 元智之美》校園攝影大賽

 獲獎名單更獲獎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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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戀戀櫻花 元智之美》校園攝影大賽活動辦法

   一、活動宗旨:為配合校慶活動並發揚本校生命教育及人文素養與建築等多樣風情,鼓勵全校師生參與此項活動,透過攝影鏡頭以不同角度來捕捉校園之美。櫻花3

   二、主辦單位:元智大學公共事務室暨校友服務中心(R60301)

   三、參賽資格:凡元智大學就讀大學及研究所在校生、教職員同仁或愛好攝影人士皆可參與。

   四、拍攝主題:以發現「元智之美」為主題,舉凡校內各項自然景觀、人文風情、教學活動、建築設施,包括人、事、物皆可。

   五、活動時程:即日起至35日中午1200止。

   六、徵件內容與進行方式

(一)   作品規格:數位相機及智慧型手機皆可參加,參賽作品畫素品質2000萬畫素以上,且參賽作品為未曾公開發表、未曾參加其他比賽獲獎之作品,違反者將取消參賽資格。

(二)   繳件方式:上傳照片元智大學臉書粉書專頁留言,並附上參賽者系所/單位、姓名及作品名稱,並繳交個資使用同意書至公事室信箱(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或R60301,兩項具備才視同報名完成。

(三)   評選方式:

  1. 最佳人氣獎:活動時間至3/5 12:00止,元智大學臉書粉絲專業獲得按讚數最多之作品,獲頒獎金3000元及獎狀乙張!另按讚數前十名人氣作品,頒發佳作獎狀乙張。
  2. 最佳回饋獎:活動時間至3/5 12:00止,凡上傳作品底下回覆互動筆數最多之作品,可獲頒獎金2000元及獎狀乙張!

(四)   參賽規則

  1. 應以最近一年內拍攝之作品為主,且未曾公開發表,亦未獲得任何獎項,如違反者經查證屬實,將取消其得獎資格與返還領取之獎勵,另涉及違反其他相關法律規定,由參賽者自行負擔所有法律責任。
  2. 每人參賽作品件數以3張為限。
  3. 所有參賽作品不論得獎與否,影像原始檔之著作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有公開展示及刊登雜誌、網頁、編印各類書刊、編印攝影專輯等權利,不另給酬。
  4. 參賽作品應為作者本人所拍攝,不得冒借、抄襲、仿冒,且須未曾公開發表,並不得與任何攝影比賽之得獎作品相同或近似。凡違反規定之作品,經查證屬實,取消參賽資格。
  5. 得獎作品事後發現有抄襲情事、重複參賽或其他違反著作權之行為,違者經查屬實,將取消得獎資格,獎位不遞補,其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如已領獎,追回所得獎金及獎座()。如有著作權之爭議,參賽者負舉證之權利與義務,並對主辦單位之判定,參賽者不得有異議。
  6. 凡參賽即視同認可並接受本比賽活動之各項規定,若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有權適時更改並公告之。
  7. 歡迎至元智大學公事室索取或至網頁下載個資使用同意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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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辦法

個資使用同意書(需親簽或至公事室R60301填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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