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務處公告
中華民國106年02月15日
(106)智大教內第025號
主旨:1052學期大學部學生修習研究所課程學分採認申請
說明:
一、大四修習研究所課程欲保留於就讀研究所時抵免學分使用,須於1052學期選課問題處理截止日(106年3月10日)前完成申請手續,申請所修研究所課程學分將不列入大學部畢業學分。
二、表單請至教務處註冊組索取二聯式【大學部學生修習研究所課程學分採認申請表】
表單流程:本人簽名→任課教師簽名→系主任簽名→
繳回教務處註冊組
三、考上研究所時,須附【大學部學生修習研究所課程學分採認申請表】第二聯﹝學生收執聯﹞,辦理本校或他校抵免學分手續。
教務處註冊組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