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務處法規公告】本校「課外活動輔導辦法」、「多元學習護照實施辦法」條文修正

本校「課外活動輔導辦法」、「多元學習護照實施辦法」業經112年12月27日112學年度第3次學生事務會議修正通過,條文修正對照表、修正後條文及原條文詳如附件,謹此公告,請查照。

附件

 

 

學生事務處敬啟


業務承辦人1:學務處課外活動組巫安盈小姐(03-4638800分機2241)

業務承辦人2:學務處諮商與就業輔導組林璟小姐(03-4638800分機28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