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學年度元智大學全職實習諮商心理師招募公告
一、招募對象:
(一)資格:目前就讀國內外心理、諮商、輔導等相關研究所碩士班三年級或以上,須修畢諮商心理相關課程至少18學分及實務課程實習者,並可全職實習之學生。
(二)名額:2名。
二、實習期間:自113年7月1日至114年6月30日止,每週4天,每天8小時。
三、實習內容:(本校實習辦法如附件一)
(一)個別諮商
(二)團體輔導(含工作坊帶領)
(三)心理測驗施測與解測(含個別與團體)
(四)心理衛生推廣工作策辦(含班級輔導、系輔工作、各項活動推廣及文宣刊物編輯等)
(五)職涯輔導工作推廣與協助
(六)輔導行政工作及各項活動支援
四、實習權利與義務:
(一) 實習期間需遵守本組工作規範、實習規定及諮商專業倫理,並接受督導及專任老師之指導,若有違反情事將終止實習契約。
(二) 提供個別諮商專業督導每週1.5小時,另安排個別行政督導、團體諮商專業督導、學務工作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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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督導由本組專職人員擔任。
- 專業督導人選由本組聘請擔任。
(三) 可參與本組定期專業進修、團體督導、工作坊等增能活動。校外舉辦之專業研習會,若經本組同意或指派,得彈性參與。
(四) 實習一年合格者,將頒發實習證書。
(五) 實習期間差勤標準依校方規定。
五、實習福利:
(一) 提供實習津貼(金額視本組年度預算而定)。
(二) 設有專屬座位,包含個人電腦及辦公桌椅。
(三) 免費申請校內汽(機)車停車證、借書證。
(四) 免費搭乘校車往返台北及本校。
六、申請方式
(一)甄選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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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智大學實習申請表(如附件二)
- 履歷表
- 自傳(應包含個人成長背景、人格特質、成就及挫折經驗等)
- 實習計畫書(請條列陳述,包含個人諮商工作理念、實習期間生活與學業規劃、學務工作專長、社團經驗等)
- 研究所歷年成績單
- 個人其他專業進修證明
- 所屬學校「諮商專業實習辦法」
- 上述申請資料請以A4規格紙張雙面列印,依序排列整齊,統一於左端以訂書針裝訂成冊。請勿附加任何如塑膠夾等物品,總頁數請勿超過15頁。
- 申請資料恕不退件。
(二) 郵寄地址:320桃園市中壢區遠東路135號/元智大學學務處諮商與就業輔導組/吳心理師(請註明申請全職實習諮商心理師)
(三)收件期間:即日起至112/12/28(四)止,以郵戳為憑,恕不受理以電子郵件方式申請。
(四)面試作業:面試時間預計為113/1/9(二)(以正式通知為準),預計於113/1/4(四)前以電話及E-Mail通知書面審核通過者安排面試。
(五)錄取通知:預計113/1/10(三)前。
七、業務聯絡人:學務處諮商與就業輔導組吳心理師,電話03-4638800分機2877。
PDF檔下載:113學年度元智大學全職實習諮商心理師招募公告
附件二:113元智大學全職諮商實習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