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社團海報張貼管理原則」業經112年3月10日111學年度第2次學生活動委員會議修正通過,詳如附件,謹此公告,請查照。
附件
1、修正後法規(PDF)
2、法規名稱及條文修正對照表、修正後條文及原條文(PDF)
學生事務處敬啟(本案承辦人:課外活動組陳家堂先生,校內分機2911,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