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為臺灣銀行採購部代理本部辦理「志工意外團體保險」共同供應契約採購案(招標案號:LP5-111034,本案契約期間:111年11月6日至113年11月5日止)進行後續各項決標品項之市場價格管理案,請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臺灣銀行採購部112年6月27日採購交二字第11200045671號函(如附件)辦理。
二、本採購案契約第17條規定:「本契約產品價格經洽辦機關訪查,如有高於市場價格之情形且立約商無合理之理由者,立約商應就該契約產品比照市場價格降價,否則洽辦機關得通知臺灣銀行採購部暫停該產品接受訂購或逕行終止該項產品之契約。」
三、臺灣銀行採購部於旨揭契約期間將定期就各適用機關之訂單額外項內查察立約商有否提供優惠價格或條件予特定機關,惟因本案採購規範暨底價係均由本部訂定,爰請貴單位於旨揭契約期間注意本案決標品項之市場價格(含其他機關決標公告之決標價格)。
四、為期本案決標品項於契約期間(自111年11月6日至113年11月5日止)得以合理價格供應予各適用機關,倘貴單位發現有市場價格低於決標價格情形,請即函告本部,俾彙整函送臺灣銀行採購部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