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申請1041就學貸款未通過原因。
說明:
一、未繳交任何資料回學務處生輔組。
二、缺下列其一資料:
1. 就學貸款申請憑單(請詳填個人資料及實際貸款金額並簽名)
2. 臺灣銀行就學貸款撥款通知書(學校聯)(申請人須簽名或蓋章)
3. 首次申請者,須繳交最近三個月全戶戶籍謄本或新式戶口名簿影本(需包括父母親雙方及本人,缺一不可)。父母親離婚或一方死亡者,需繳交監護人及本人戶籍謄本或新式戶口名簿須有詳細記事。已婚則繳交本人及配偶戶籍謄本或新式戶口名簿須有詳細記事)
三、全戶戶籍謄本缺記事欄或缺父或母的戶籍謄本。
四、貸款申請憑單未簽名。
五、就學貸款撥款通知書未簽名
請儘快於9月16日前相關資料繳交至生輔組或至生輔組洽詢,否則無法通過貸款,請至總務處補繳現金。
~生輔組 關心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