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心關懷、失業家庭
~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
「窮不能窮教育、苦不能苦孩子」,家長失業是情非得已,
103年度上半年臺北市失業勞工子女102學年度第2學期就學補
http://www.bola.taipei.gov.tw/
【申請資格】:
1.申請人為設籍臺北市之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
2.申請人離職期間為102年10月1日起至103年3月31日
3.申請人及配偶101年度綜合所得總額在新臺幣114萬元以下
4.申請人子女未領取政府其他同性質之各類就學補助或學雜費減免
【補助金額】:
1.公立高中職(含五專前3年):每名學生新臺幣5,000元。
2.私立高中職(含五專前3年):每名學生新臺幣12,000元
3.公立大專院校(含五專後2年):每名學生新臺幣12,000
4.私立大專院校(含五專後2年):每名學生新臺幣26,000
【申請期間】:
自103年2月5日起至103年3月31日止(以郵戳為憑),
【申請方式】:
申請人應填寫申請書並備妥相關文件,於申請期限內以掛號郵寄至臺
【應備文件】:
1.申請書(內含切結書)。
2.申請人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一份。(請黏貼於申請書背面)
3.最近一次失業給付認定收執聯影本或非自願離職證明文件影本。
4.子女102學年度第2學期完成繳費之就學繳款單影本。
5.申請人及配偶「101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6.申請截止日前三個月內之全戶戶籍謄本一份。
相關申請流程及表格文件,請至臺北市民e點通查詢及申辦,
申辦服務:臺北市民e點通\勞工類\勞動局\勞動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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