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親

 

       探親應備文件

一、大陸地區人民入出台灣地區申請書
二、大陸居民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三、經海基會驗證之親屬關係公證書。
四、被探人入出境許可證影本。
五、保證書(學校擔任保證人) 。
六、委託書。
七、2年內拍攝2吋白底彩色照片(頭頂至下顎3.2至3.6公分)。
八、新台幣600元證照費+回郵信封與郵資30元

大陸地區人民入出臺灣地區申請書

大陸地區人民入出臺灣地區申請書(範例)

委託書(家屬專用)

委託書(範例家屬專用)

相片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