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學歷認證:至 中國留學生服務中心http://www.cscse.edu.cn/publish/portal0/tab82/default.htm辦理。
2.在臺學習證明:至海峡兩岸招生服務中心http://hxla.gatzs.com.cn辦理。
3.就業報到證:至户籍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辦理。
在臺灣高等學校接受學歷教育並獲得學士以上(含學士)學位的大陸學生,回大陸工作,在落戶、工作、創業及相關公共服務方面,參照留學人員享受相關政策待遇;赴台陸生回大陸機關、事業和企業單位就業,可享受大陸高校畢業生政策待遇。
詳情請參見
◎通知附件: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國務院台 公安部 教育部關於做好赴如陸生回大陸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4〕44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