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環境部113年度實習學生暑期實習,自即日起至113年4月 30日受理推薦,請惠予查照轉知。
說明:
一、本(113)年度開放各大專院校環境工程、環境資源、公共衛生、工業安全衛生等相關科系推薦之暑期實習學生名額計7名,實習時程為7月至8月。實習單位、名額、週數及地點如附件1。
二、實習期間膳宿、交通,以及其他生活必須事項均由實習學生自理,且環境部及所屬機關(構)亦無法提供薪資等任何費用;實習學生於實習期間之意外傷害保險等所需事宜,請推薦學校自行辦理。相關申請程序及資格規定等,請詳見環境部暑期實習學生管理作業要點(附件2)。
三、為利推薦作業辦理,請依前項管理要點規定填具環境部暑期實習學生申請表及暑期實習學生實習計畫,並檢附前1學期成績單證明等資料(1式2份),請由學校統一向本院提出,逾期將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