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為「台灣北區保護研究參與者聯盟」成員,依據北區聯盟第13次與第14次會議決議,變更案審查費用將進行調整,說明如下:
一、每一倫審案在新案完審後,若有變更(含微小及行政變更事項之變更),於第四次起,不論變更審查結果是否通過、不論是否完成變更審查程序、不論計畫主持人是否撤銷變更,每次將收取新臺幣3,000元費用
二、目前該辦法已完成所有法案修正之前置準備,若通過則預計明年 2 月 1 日正式施行。實施前四周將會公告周知。
三、提醒有倫理審查需求的計畫主持人,在案件審查期間,若有變更需求請於回覆審查意見期間一併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