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科會計畫申請流程
申請步驟:
一、 | 研發處收到國科會函文後,將以mail方式立即公告給全校教師知悉。 |
二、 | 由計畫主持人自行尋找合作企業,並依科技部線上申請程序完成申請。 (申請表單內之C035A表,需於線上填寫完成後,親送或以mail方式傳遞給研發處承辦人, 蓋研發處戳章後逕行上傳。) |
三、 | 計畫主持人需在校內截止期限之前,線上送出計畫案。 |
四、 | 由研發處彙整申請名冊,於國科會受理截至日前送抵國科會。 |
注意事項:
一、 | 產學合作計畫案需符合科技部之利益迴避原則。 |
二、 | 申請表單內之C035A表,需於線上填寫完成後,親送或以mail方式傳遞給研發處承辦人, 蓋研發處戳章後逕行上傳。 |
三、 | 若合作企業欲以「申請派員參與」或「提供設備」折抵出資比時,需填寫「元智大學申請科技部產學合作研究計畫企業派員參與、提供設備出資比申請表」,檢附相關文件(如投保證明、在職證明或儀器設備估價單等),於校內截止期限一週前,送至研發處進行簽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