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 明:
一、 依經濟部中小企業處109年6月2日中企創字第10903004270號函辦理。
二、 經濟部中小企業處為提升我國社會創新國際能見度,辦理亞太社會創新合作獎,表彰亞太地區優異社創合作案例,入選15隊參賽者可參與行政院與民間單位共同主辦之「亞太社會創新高峰會」,增加露出機會。
三、 本屆亞太社會創新高峰會預定於109年9月21日(星期一)至9月25日(星期五)採線上方式舉辦,因應COVID-19疫情及配合峰會相關時程,本獎項全面採線上舉行,並延長徵件期間至109年7月1日(星期三),歡迎轉知社會創新組織申請。
四、 亞太社會創新合作獎簡章可至社會創新平台網站https://si.taiwan.gov.tw/Home/ap_overview查詢或洽社會創新執行團隊邱小姐02-8101-6666#182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