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 海外學友會推薦扶輪米山獎學金-訪問研究員

海外學友會推薦扶輪米山獎學金於20187月至20196月間,提供居住於台灣,且於大學、研究機關內工作之專職資深研究人員研究獎助學金,給予其於日本的大學、研究機關內,為期一年進行研究活動的機會。

海外學友會推薦扶輪米山獎學金希望提供外國研究者在日本大學、研究機關內和當地研究者一起進行研究活動的機會,一方面幫助其研究工作的推展,一方面透過其和所屬扶輪社的互動,來達到扶輪社促進國際了解和親善的目的。

日本米山特別獎助金在台灣的徵選及考核事項由中華民國扶輪米山會(註)所組成的扶輪米山獎學金甄選委員會負責。

註:中華民國扶輪米山會是由曾經領取日本米山獎學金的台灣留學生回台後所組織的社團法人。

1.申請資格

(1)具備中華民國國籍(不可為雙重國籍含日本籍),並居住於國內,受任職或就讀之大學,研究機關,團體推薦者。

(2)不特別限制研究範圍,但主修日文為目的者不在推薦範圍。申請內容之研究 領域需和職/專業經驗有直接關係者。

(3)於台灣的大學內或其他的研究機關工作者,未滿50(196871日後出 生者),申請時須已具備博士學位資格。

(4)入境日本後具備日常生活之日語能力者,在此之前可用英文溝通者。

(5)申請書請以英文或日文撰寫(以英文撰寫者,請附上日文摘要翻譯本)

(6)非米山學友者(過去留日期間曾為米山獎學生者不得申請)

(7)在日本可順利進行研究者,並樂於參與扶輪理念之國際理解及親善活動。

(8)可取得日本之大學,研究機關之入學許可書以及申請文化活動或留學之居住 資格而得入境日本者。

2.獎助期間

本次參加甄選而正式獲得獎助者,其獎學金提供期間為20187月至20196月止為期12個月。

3.所申請的日本單位需具備之條件

  1)為日本的大學、研究機關,且可出具「入學或研究許可證明」者。

  2)可確定指導老師、共同研究者、及研究計劃者。

  3)可提供研究人員宿舍者,或者學校方面可提供尋找宿舍的協助。

  4)抵達日本後,研究機關或大學方面可有專責單位提供獎學生從機場到學校、宿

             舍、研究室等方面的介紹及引導。

  5)獎學生在進入日本的各項手續、留日資格認定書申請手續等可由學校或研究機

             關代為辦理者。若學校或研究機關無法代為處理時,獎學生需在台灣進行申請手。

4.獎助金內容

  1)獎助金額     14萬日圓(月額)

  2)旅費             提供來回機票補助款上限6萬日圓

  3)宿舍補助     每月最高補助5萬日圓,不超過5萬日圓者則補助實際發生費用。(

                                   際費 用或月額5萬日圓 × 旅日月數)

  4)保險             在獎學生的研究期間內,由台灣扶輪米山會辦理海外旅行保險,

                                   費用由日本米山獎學會支付。

  *既有疾病、慢性病、齒科治療不列入保險項目。另外,有關當地的實際治療費用

   ,獎學生請先自行支付實際支出費用,日後再由保險公司根據申 請狀況直接支付險

    金給研究員。

5.研究員赴日後義務

研究員每人會分配到特定扶輪社和顧問,研究員須每月一次出席所屬扶輪社的例會,加

強和扶輪社友的溝通。盡量以日語來作為日常的會話,並且能以日語進行交流。每半年

須向中華民國扶輪米山會提出書面研究近況報告。

6.獎學金的支付

獎助學金每月會送至研究員所屬的扶輪社,由研究員出席例會時領取。研究員赴日本時

如超過當月20日,或離開日本時是當月10日之前,則當月獎學金支付半額,例如當月21

日赴日本者,則當月的獎學金為7萬日圓。

7.繳交之書面資料(提出之書面資料請以日語或英語填寫)

  1)制式申請表(以英文或日文填寫)          一式五份(正本一份、影本四份)

  2)個人中文簡歷表                                                正本一份、影本四份)

  3)博士學位證書的影印本或博士學位取得證明書  (正本一份、影本四份)

  4)日本研究機關負責人的「入學或研究許可書」       (可參考樣本)     如上

  5)日本研究機關研究指導者的「推薦書」                                            如上

  6)在職機關負責人(校長、學系系所主任/所長等)「留學許可書」           如上

  7)在職機關負責人(校長,學系系所主任/所長等)「推薦書」                  如上

  8)健康檢查表(請使用本會提供之表格)

  獲得入選通知者才必需繳交。入選者請於入選通知後兩週內向選考委員會 提出(需為三

   個月內之健康診斷書,但X光檢驗須為一個月內)

  9)照片2(5cm*3.5cm),一張貼在申請表上,另外一張請於背面寫明姓名, 和申請

   表一起交出。

8.申請手續

請備妥上述資料後郵寄至下列地點。

申請截止日:2018120()

(掛號郵寄,以當日郵戳為憑)

申請資料洽詢處

中華民國扶輪米山會秘書處

桃園市蘆竹區大興十四街85120

連絡方式:03-3131-950 郭秘書

正式申請書表格,請於下方聯結下載

9.甄選方式

扶輪米山獎學金甄選委員會於國內先進行被推薦者的甄選,最後再由日本米山獎學會來進行決選。

10.甄選結果

甄選結果將於20184月初,以書面通知申請人。

詳情請洽:http://www.yoneyama.org.tw/2010_Web/Scholarship/Scholarship_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