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函轉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有關世界貿易組織(WTO)與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WIPO)合辦智慧財產權訓練課程訊息
說明:
一、依據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本(105)年1月27日智國企字第10500006140號函辦理。
二、查WTO與WIPO將於本年6月13日至24日辦理旨揭課程,主要對象為來自開發中會員體之智慧財產權領域大學教師,目的為瞭解IP領域最新發展。請惠予轉知貴校智慧財產權相關領域學系之教師,有意參與課程者請逕於本年3月27日前上網報名(報名網址:https://www.wto.org/english/tratop_e/trips_e/wipo_wto_colloquium_june16_e.htm)。獲選人員將由主辦單位負擔機票差旅費用,另亦歡迎自費參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