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桃園市社會住宅服務中心函,本中心辦理本市「中路三號社會住宅」、「中壢一號社會住宅」隨到隨辦作業

                                                                                                                           桃園市社會住宅服務中心 函

主旨:本中心辦理本市「中路三號社會住宅」、「中壢一號社會住宅」隨到隨辦作業,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桃園市政府為提升民眾居住權益及保障,積極推動社會住宅政策,本次「桃園區中路三號社會住宅」及「中壢區中壢一號社會住宅」將進行同步招租,設籍桃園市或在桃園
就學就業的租屋族皆可申請。
二、相關申請規定如下:
(一)申請期間:111年11月7日(星期一)起至本中心公告截止日止。
(二)標的位置、戶數及房型:
1、標的位置:
(1)中路三號:桃園市桃園區崇法街鄰司法園區旁。
(2)中壢一號:桃園市中壢區中山東路四段及龍文街交叉口。

2、房數及房型:隨到隨辦空戶釋出資訊隨時更新於桃園社會住宅服務中心官方網站(網址https://housing.tycg.gov.tw),各房型遇有空戶時將依序遞補。
(三)租期:以3年為一期,租期屆滿得申請續約一次,合計不得超過6年,且不得於租賃期間或續租時要求更換房型,但符合住宅法第4條經濟或社會弱勢身分,或其他特殊情
形經桃園市政府專案核准者,租期得酌予延長。
(四)租金:住宅租金含管理費,詳附件租金表。
(五)申請方式:
1、現場申請:至桃園市社會住宅服務中心1樓服務櫃台
(桃園市桃園區力行路300號)辦理(受理申請期間之上班日週一至週五上午8時至下午5時)。
2、線上申請:於受理申請期間至桃園市社會住宅申租管
理系統線上申請,並上傳相關文件,且必須按「送件」,顯示「送出申請」始完成申請。(網址:https://housing.tycg.gov.tw
3、現場申請應檢附申請必備文件,收件及線上送出申請後即進入複審程序,複審不合格者駁回申請。
(六)詳細內容,如「桃園市社會住宅-隨到隨辦申請須知」、附件資料及相關訊息,請至本市社會住宅服務中心網站
(網址:https://www.tshsc.org.tw)、桃園市社會住宅申租管理系統網站瀏覽、下載,若有修正,以上開網頁最新公告為準。
(七)依租賃契約規定,如已入住本市社會住宅之承租人,於簽約後至租期未滿提前終止租賃契約,應於一個月前檢具退租申請書通知本中心,另承租人應自行保管收納本
市社會住宅之標準配備,不得要求變更項目、增減數量。
(八)若有未盡事宜,依「桃園市社會住宅出租辦法」及相關規定辦理;如受理申請期間,上開出租辦法新修正條文公告實施,則受理申請及審查規定逕自適用新法。
三、隨文檢附「中路三號社會住宅」、「中壢一號社會住宅」租金表,請貴校(公司)協助宣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