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 函
主旨:有關111年師鐸獎初審推薦事宜,請依「師鐸獎評選及表 揚活動實施要點」及說明事項辦理,
並於111年3月31日 (星期四)前由學校備文報本部高等教育司彙辦,郵戳為 憑,逾期及資料不全或未符規定者,均不予受理,請查 照。
說明:
一、依據本部111年1月5日臺教師(三)字第1100179866A號函辦 理。
二、請學校依旨掲要點辦理遴選、推薦及報部事宜,並請注意以下事項:
(一)各校推薦報名人數以2名為限,報名行政組者之事蹟以其 行政績優事項為主評分,報名教學組者以其教學績優事 項為主評分。
(二)推薦表之推薦理由欄位內請敘明遴選經過及結果,並確 按填表說明依格式填寫及提供相關文件資料。
(三)請提供近5年「彩色半身個人照/大頭照」1張為800KB~4MB)及「與學生互動的照片」2張(橫式、直 式各1張)之電子檔(檔案大小為 3MB~8MB),檔案格式 為JPG檔,照片清晰度要高,以大圖片尤佳。
(四)為確保評選之公正性,受薦人員於填寫推薦表須符合字 數限制(含空格、標點符號及英文字母),另請受薦人 員提交之推薦表中勿直接插入圖片或改變資料格式,相 關佐證與參考資料請擇要掃描成pdf檔,每位受薦人員可 上傳10個佐證資料,每個佐證資料檔案大小限於25mb以 內,檔名請簡述佐證資料內容。
(五)有關被推薦人員之品德操守部分,請學校確實嚴格審 查,本部不另作查證,如有不實或舛錯者,將依相關規 定議處。
三、檢送「師鐸獎評選及表揚活動實施要點」、推薦表及推薦 名冊各1份;電子檔請至良師興國網站 (https://excellentteacher.moe.edu.tw/index.htm)/管 理系統/資料下載。